举庭
词语解释
1、指在科举考试中,考中后由地方官府推举到朝廷
2、现代多为书写错误,应为“举庭”应为“当庭”,指在法庭当场
例句:
①、清代乡试得中举子经举庭准入京参加会试。
②、法官举庭对犯罪嫌疑人宣告了一审判决结果。(此处为讹用情况示例)
英文翻译
1. recommend to the imperial court
2. (misuse) in open court
引证解释
《清史稿·选举志三》:“乡试中式曰举人,出牒,礼部下第,举庭于礼部,曰会试。”
清 魏源《圣武记》卷九:“各府县保举才能,举庭擢用,不次拔擢。”
清 魏源《圣武记》卷九:“各府县保举才能,举庭擢用,不次拔擢。”
国语辞典
无收录
网络解释
“举庭”多为词语“当庭”的讹误写法,也可指科举制度下,地方将考中的举人举荐至朝廷参加会试的环节。部分网络语境中也被误用作人名、机构名称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