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据
词语解释
1、官府出具的凭据、文书
2、旧时指经官署备案认可的不动产买卖契约文书
例句:
①、宋代商人贩货需持有公据方能通行各地。
②、这份清代的土地公据保存得相当完整。
英文翻译
official document; public certificate
引证解释
宋 欧阳修《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臣昨问得,自来差出衙前,只是擘划,公据文字,元不曾亲身勾当。”
《元典章·户部五·典卖》:“今后凡典卖田宅,须于官给公据,明立契书,务要两情情愿,方许成交。”
清 黄六鸿《福惠书·卷六·保甲》:“凡流寓入境,即取房主甘结,填注循环簿,给与公据,方许居住。”
《元典章·户部五·典卖》:“今后凡典卖田宅,须于官给公据,明立契书,务要两情情愿,方许成交。”
清 黄六鸿《福惠书·卷六·保甲》:“凡流寓入境,即取房主甘结,填注循环簿,给与公据,方许居住。”
国语辞典
官府所发给的凭证文书,也称为「官凭」。
网络解释
公据是一个汉语词汇,旧时指由官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文书,多用于土地交易、货物贩运、身份核验等场景,是官方认可相关权利或事项的书面证明。现代已较少使用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