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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ù shǔ
副署
拼音 fù shǔ注音 ㄈㄨˋ ㄕㄨˇ词性 动词

词语解释

1、指副职官员或相关负责人员在正职已经签署的正式文件上再次签名,以示共同承担责任
2、近现代**制度中,法律、政令经国家元首签署后,由相关责任内阁成员或主管首长再次签名,是正式生效的必要程序
例句:
①、这份双边合作条约需要两国代表团**共同副署后方能生效。
②、按照该国宪法规定,总统签发的行政命令必须经过**副署才具有法律效力。

英文翻译

countersign

引证解释

指在已签署的正式文书上再由副职或相关责任人签名,共同负责。清 薛福成《代李伯相拟陈觐见事疏》:“其馀各国公使,必应一律觐见,**亦必准其呈递,倘使臣不谙中国体制,必求大学士 兵部尚书副署,不妨允之。” 梁启超《<宪法起草>纲领》:“凡元首发一切命令,必须国务大臣副署,责任全归大臣。”

国语辞典

已经签署过的公文,再由副职或有关机关负责人签名,表示共同负责,称为「副署」。

网络解释

副署是法律与政务领域的常用术语,指相关人员或机构在主签人已经签署完成的法案、政令、条约、协议等正式文件上再次签署,用以确认文件效力或表明共同承担责任,是现代行政与**制度中的常见程序要求。

近音词 / 同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