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劳动
词语解释
1、也叫“工资劳动”,指劳动者为雇佣者所雇佣,以出卖劳动力换取工资为生的劳动,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劳动形式。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雇佣后,通过付出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形式。
例句:
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剖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劳动的本质。
②、在我国,合法的雇佣劳动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规范。
英文翻译
hired labor; wage labor
引证解释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雇佣劳动制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
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垄断组织并不消除竞争,而是凌驾于竞争之上,与之并存,因而产生许多特别尖锐特别剧烈的矛盾、摩擦和冲突,同时也使得雇佣劳动对资本的依附关系进一步加强。”
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垄断组织并不消除竞争,而是凌驾于竞争之上,与之并存,因而产生许多特别尖锐特别剧烈的矛盾、摩擦和冲突,同时也使得雇佣劳动对资本的依附关系进一步加强。”
国语辞典
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为资本家雇佣,以劳动力换取工资的劳动。劳动者本身没有生产资料,只能出卖劳动力,受资本家剥削,故称。也称为「工资劳动」。
网络解释
雇佣劳动是指无产者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并提供剩余价值的劳动。亦称工资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劳动是占统治地位的劳动形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的基础。雇佣劳动本质上是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的不同社会制度下,雇佣劳动也有着不同的性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