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选
词语解释
1、指普遍选举,即达到选举年龄的公民普遍享有选举权的选举制度,原则上不对选举权设置额外限制(如财产、种族、性别、教育程度等限制)。
2、指由全体符合资格的选民共同参加的全面选举,区别于间接选举、少数人参与的选举。
例句:
①、现代民主国家大多将一人一票作为普选的基本原则。
②、该地区经过多年抗争,终于在本世纪初实现了全民普选。
英文翻译
universal suffrage; general election
引证解释
出自郑观应《盛世危言·议院》:“﹝下议院﹞凡国中增税改律之事,皆由公议,议员由民普选,一年一任。” 意思是由民众普遍选举产生议员,体现了普遍选举的早期用法。
国语辞典
中华民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术语解释:“普选即普遍选举,凡属一国合格公民,无论贫富、种族、性别,均得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之选举制度。”
网络解释
普选(普遍选举的简称)是选举权普及的选举制度,核心是满足基本年龄、国籍等资格条件的公民都能平等获得选举权,不因为非公民身份相关的条件被剥夺投票权利,是现代民主制度中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