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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áo běn
漕本
拼音 cáo běn注音 ㄘㄠˊ ㄅㄣˇ词性 名词

词语解释

1、清代漕运专有术语,指朝廷规定的地方额定应征的漕粮正额,是漕粮征收的基准,相对于额外加征的浮耗、摊派等附加部分而言。
例句:
①、清代漕政积弊深重,地方胥吏征收漕粮时,额外加征往往数倍于漕本。
②、康熙年间调整山东漕赋规则,明确规定当地漕本每石改折银五钱五分。

英文翻译

the original quota of imperial grain tribute

引证解释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钱谷·漕项》:“凡耗羡皆取给于漕本之外,不逾定额者为合法。”;《清会典事例·户部·漕运》:“康熙二十三年题准,山东省漕本每石改折银五钱五分。”

国语辞典

清代对额定应征的漕粮正额的称呼,相对于额外加征的各类浮耗、摊派而言,是漕粮征收的基准数额。

网络解释

漕本是中国清代漕运制度中的专有术语,指朝廷规定的地方应征漕粮的基本额定数,所有漕粮相关的改折、加征等流程都以漕本数额作为计算基准,是清代漕赋制度中的基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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